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商务部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委托全国工商联征求民营企业意见。
请贵会组织会员通过商务部网站(见《商务部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www.mofcom.gov.cn/),于2015年2月17日前直接提交意见。感谢支持!
具体链接请点此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u/av/ab/201501/20150100871036.shtml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