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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学法】“检察护企”系列手册01——程序指南(三)

信息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商会和法律服务部  |  发布日期: 2024-05-24

编者按

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上海检察机关发布“检察护企”系列指南,对接企业切身需求,以问答形式解读涉企政策法规、常见罪名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提示等,更好落实平等保护,更优提升法治服务,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制作发布《“检察护企”系列手册01——程序指南》“企业家学法”线上专栏带您了解→



目录

1、涉案企业合规的程序有哪些?合规整改后可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2、涉嫌违法犯罪后,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的,应当如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问:涉案企业合规的程序有哪些?合规整改后可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答: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启动后,检察机关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并组成第三方组织;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一定期限的监督考察,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

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经评估符合有效性标准的,检察机关可以参考评估结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的决定,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经评估未达到有效性标准或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评估结论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起诉的决定,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


问:涉嫌违法犯罪后,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的,应当如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答:根据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应当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企业首先应当自我审查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是否与违法犯罪有关。对于与犯罪无关的,申请决定查封扣押的司法机关进行审查,确与案件无关的,相关部门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对于相关部门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企业可以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由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于确与犯罪有关,并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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