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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学法】“检察护企”系列手册01——程序指南(四)

信息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商会和法律服务部  |  发布日期: 2024-05-27

编者按

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上海检察机关发布“检察护企”系列指南,对接企业切身需求,以问答形式解读涉企政策法规、常见罪名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提示等,更好落实平等保护,更优提升法治服务,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制作发布《“检察护企”系列手册01——程序指南》“企业家学法”线上专栏带您了解→



目录

1、涉嫌违法犯罪后,企业相关人员被羁押的,应当如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2、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如何有效预防犯罪发生?


问:涉嫌违法犯罪后,企业相关人员被羁押的,应当如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答:企业相关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羁押的,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并提供法律帮助;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机关许可,也可以与其会见和通信。企业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被羁押的涉企人员签署重要文件的,在不违反监管场所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辩护人在会见时转交当事人签署。

企业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后,其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后,向检察机关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予以提供。此外,对确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应当在批捕后及时关注侦查进展情况,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变更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顺利进行,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依法对涉案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问: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如何有效预防犯罪发生?

答:刑事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发展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企业做好刑事风险防控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课题,应当从战略高度构建和优化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注重预防和控制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既要避免企业内部人员犯罪侵犯企业权利的刑事法律风险,也要防范企业外部人员或其他单位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侵害。

一是加强企业自主合规建设。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人财物和基建、采购、销售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实施财务审核、检查、审计,提高发现和预防违法犯罪问题的能力。

二是重视企业合规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企业法治教育,提高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意识,营造诚信廉洁的九游会平台的文化氛围,切实引导企业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树立诚信守法品格,以自身约束来助力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是建立多元化协同防控机制。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通过开展合作共建、双向服务等形式,加强企业与司法机关日常沟通和交流,帮助解决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司法需求和实际困难,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共同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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