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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学法】“检察护企”系列手册02——惩治企业内部腐败指南(五)

信息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商会和法律服务部  |  发布日期: 2024-06-03

编者按

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上海检察机关发布“检察护企”系列指南,对接企业切身需求,以问答形式解读涉企政策法规、常见罪名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提示等,更好落实平等保护,更优提升法治服务,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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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检察机关近年来出台了哪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导向是什么?

答: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检察机关先后出台了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2020.7)、《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2023.7)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10)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今年又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专门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

检察机关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上,一是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做到既无不及、又无过度,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从理念、制度、措施上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不简单地把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当作民营企业的“家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违背公平正义搞一刀切。尊重民营企业的意志,妥善把握刑事介入与企业自主调节的界限,不过度介入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不以保护民营企业利益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特别是对因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等引发的案件,从实质法律关系中判断罪与非罪。二是共同加强犯罪预防,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关键在预防。这既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民营企业自身的责任。检察机关结合办案积极采取措施,引导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底线意识,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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