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工商联和中国光彩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海市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改善民生、保障就业等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今年将继续做好上海市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统计调查工作。各区县工商联、光彩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民营企业参与、填报和采集收录信息数据,确保填报企业的覆盖面、数据的真实性和录入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民营企业2011年度参与光彩事业统计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参与光彩事业投资类项目情况;
3、企业参与公益慈善、光彩事业捐赠情况;
4、企业新增就业及开展培训情况;
5、光彩事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二、统计范围
所有在参与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均在统计范围之内;重点做好各区县工商联执常委、光彩会理事所属企业的统计工作,其中各区县推荐的市工商联执常委、市光彩会理事所属企业为必须统计企业(名单附后);本区县在外地参与光彩事业的企业和外地企业在本区县参与光彩事业的情况,包括援疆援藏等上海对口支援地区、毕节同心工程、异地商会参与光彩事业均在统计范围之内。
三、统计信息的收录、审核与报送
1、本次统计由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统一制订《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统计调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并编制统一的业绩库统计软件。《调查表》由各区县工商联、光彩会印发到本辖区民营企业,并指导企业进行填写,填妥后须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各区县工商联负责《调查表》的回收、审核、汇总、存档和录入,并以数据库形式于5月21日前报送至上海市工商联经济部。
2、《2011年度光彩事业发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由各区县工商联和光彩会负责填写,并于5月8日前报送至上海市光彩会办公室(市工商联经济部兼),届时将由市光彩会统计汇总并报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
四、有关事项
1、《调查表》、《2011年度光彩事业发展情况统计表》和民营企业社会贡献业绩库统计软件将在上海市工商联网站上公布,各区县工商联、光彩会及企业可以直接从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fic.cn (商会新闻栏)。
2、上海市工商联经济部负责各区县工商联统计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服务及数据汇总工作,在统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沟通酌处。
联系人:
上海市工商联经济部、上海市光彩会办公室 程农霞
电 话:63373165
传 真:63374533
电子信箱:nancycheng@sfic.org.cn
地 址:延安东路55号17楼(200002)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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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