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二年(1797年),旅沪宁波人钱随、费元圭、潘凤古、王秉刚等发起乡人日捐一文的募金倡议,集资购地建置厂屋20多间以寄柩,将多余的30亩地辟为义冢。嘉庆八年建立正殿,祭祀关帝,规模始具,俗称“宁波会馆”。因旧宁波府管辖的会稽山文脉连亘,其主峰上有四个穴,像窗户一样透着光线,被称为“四明山”,“四明”也成了宁波的别称。“宁波会馆”也雅称为“四明公所”。
道光十一年(1831年)殿宇逐渐剥落,上海的宁波帮人数日益增多而殡舍狭隘,董事谢绍心、方亨吟等发起募捐,共得1.6万余银两。道光十四年起,历时两年重修殿宇,又扩大冢地,增建50楹丙舍,还组建了赊棺会。道光二十四年,定海的蓝蔚雯当任上海知县,四明公所请他将公所地产编入官图,位于25保4图(今淮海东路)。翌年建造后殿,奉幽冥教主。咸丰三年(1853年)遭战事毁坏,镇海大商家方仁照弟兄捐巨资重修一新。光绪二十年(1894年),公所又在朱家桥置地34亩,建房舍30余间。光绪二十九年,又在日晖港购地30余亩,建造土地祠、办事室、寄柩所,共200余间。
民国元年(1912年),公所经理沈洪赉发起组织公义联合会,以对抗少数富商专断的董事会。当时董事有朱葆三、周金箴、沈敦和、虞洽卿、严义彬、方舜年、方积钰、周鸿孙、葛恩元9人。公义会主持公所的日常事务并监督所内会计,重大决策仍由董事会裁决。民国3年,因事务繁杂,规定于每年农历四月,由董事会与公义联合会共同召集常年大会,推选议长,也称值年董事,选举公义联合会的董事,提出议案等等。董事会与公义联合会董事每季度开一次常会。如遇到特别事件,须召开临时会议,凡半数出席者通过的决议,即由议长签名后施行。
随着公所内的各业人数的增多便以业相聚,纷纷各自另外结成团体,成为公所之外的小工商社团,而且宁波府下各县的同乡又各自组织以县为单位的同乡会。四明公所的各项职能渐被分割,事业范围限于“以建丙舍,置义冢,归旅榇,设医院等诸善举为宗旨”,这都是经费巨大而其他小团体不能办的事业。每逢寓沪宁波人发生重大事故时,还是以四明公所为大本营。民国元年在日晖港重建南厂,内设崇报祠,在虹口设立北厂,内设彤辉祠。
民国5年,公所重新订立新章程,规范了公所的组织。凡是宁波地区同乡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和职业组成的小团体,均包含在四明公所大团体之中。小团体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同业团体,有(鱼业)同善会、(海味行)崇德会、(酒业)济安会、(南货)永兴会、(洋货)永济社、(猪业)敦仁堂、(药业)喻义堂、(肉庄)诚仁堂。第二类是手工业团体,有(石作)长寿会、(木作)年庆会、(银楼)同义会。第三类是新式同业团体,有钱业公会、五金公会、泰西食物公会。第四类是劳工团体,有四明长生会、水手均安会。第五类是非经济团体,有惜字同仁会、大乘聚心会、清明协议会、善济万灵会、关帝会、焰口会、冬至会。各团体都有章程,选举理事处理事务,若在本团体内不能处理时,或者有关全体同乡的重大事宜就提交公所处理。公所以慈善事业为宗旨。
民国11年,公所又设立浦东分所,并在爱来格路(今普安路)建成四明医院,后来发展成上海曙光医院。
1954年,四明公所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