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宁区工商联按照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的统一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持续深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家引领和示范效应,着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效促进长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一、注重思想引领,进一步坚定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坚持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工商联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主席班子、执常委和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代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实况直播,第一时间学习十九大重要会议精神,企业家纷纷发表学习感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长宁区工商联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注重通过“组织一系列学习活动,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形成一批学习成果,挖掘一批典型人物,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报道”,多层次、多角度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和工商联机关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交流学习体会,着重深化对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点、新论断的理解,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
(二)重视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养。认真贯彻全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报告会精神,根据他们的个性特点、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贴近他们的思想实际和企业发展实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引导工作。与区委党校合作,举办青年企业家培训班,先后组织青年企业家赴延安和古田开展理想信念专题培训。在喜迎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与香港金融学院合作,组织青年企业家赴香港培训交流,推动沪港两地的沟通合作。
(三)切实把握“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召开社情民意专题座谈会,引导民营企业家说实情、建诤言,反映真实问题和情况。多次采取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的形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不断增进政企互信,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同时,区工商联密切关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动态,引导教育企业家真正做到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形成政商双方交往规范、良性互动、共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四)积极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推荐一批优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全国工商联执常委、市、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及时做好提案和社情民意报送,提交关于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公示系统的组织提案,并会同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对提案进行跟踪办理。收集梳理非公企业家的所思所盼和意见建议,报送涉及民营企业发展、企业竞争力培育、教育办学、舆论宣传、社会民生、人才创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社情民意35篇,其中《关于政府视角下杜绝校园暴力的建议》被全国工商联采纳,《关于探索改进流动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被市政协采用,《关于政府如何做好自媒体“把关人”的建议》、《关于规范本市窨井盖管理的建议》被市工商联录用。
(五)大力弘扬光彩精神。组织112家企业参加“长宁区企业招聘会”和“上海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提供就业岗位700余个。用好中锐基金,捐助乡村教师、困难学生、安全饮水等公益项目,组织第十五届新泾镇商会与企业家爱心助学活动,动员企业积极参加由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组织的“中国光彩事业凉山行活动”。动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双拥工作,通过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解决官兵涉法问题,帮助官兵及其家属维护合法权益。区工商联先后荣获“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长宁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2家会员企业获“长宁区区双拥先进单位”称号。
(六)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党的建设。主动对接社会工作党委,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20家党建工作示范点,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以党建工作示范点为榜样,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探索党组织活动的新方式、新途径,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推进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春秋、点评、携程、东银、德必、君悦等执常委企业的党建工作获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五星奖”,受到区委表彰。
二、注重工作结合,进一步实现服务与引导相统一
(一)开展“走企业,知企情,促发展”大走访活动。由党组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和各街镇商会联络员走访各街镇税收排名前十的非公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人才需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提高服务精准度。形成《长宁区工商联走访企业情况专报》,获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平批示。
(二)创新对非公企业的法律服务载体。一是与区检察院合作,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长宁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推进会”,共同设立“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指导非公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与区司法局、人社局合作,成立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和化解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外部经济组织之间的民商事纠纷矛盾,探索了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三是将长宁区工商联专家律师团和街镇商会法律顾问合并为长宁区工商联专家律师团,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指导和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政策服务力度。与区统计局合作完成《2016年长宁区非公经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编印《2016年长宁区产业发展政策汇编》,对2016年长宁区与非公经济相关的产业政策进行了梳理,使非公企业更好地知晓政策、用好政策。组建工商联干部与非公企业家交流微信群,依托微信群开展政策传递和服务引导。邀请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信息中心负责人、中国银行长宁支行行长解读最新政策,并进行交流答疑。
(四)支持非公企业加强商务合作。组织企业参加京阪投资(上海)研讨会、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澳门2017、第十四届华商大会等跨国经济交流和云南省红河州、山西省临汾市、四川省都江堰(上海)招商引资推介会,跨地域觅商机。组织企业参与“新领域、新模式、新机遇”(一带一路)合作论坛和“第五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与南部非洲上海工商联谊总会、江苏如皋工商联(总商会)、云南省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新沪商联合会缔结友好商会。
(五)发挥服务非公企业特色“十大平台”作用。青创联成立“长宁区新社会阶层‘创二代’联盟”,组织青年企业家参与市工商联青创联举办的“喜迎十九大,青创崇明大步走”活动。女企业家联谊会组织“你的温度价值千万——爱商心理疏导”讲座,成立区工商联女企业家旗袍队,举办"传承旗袍文化,展示女性风采"为主题的联谊活动,并参加了文明长宁、最美家庭、海派旗袍——长宁区第九届邻里节暨第十九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演出。企业家摄影沙龙参加“2017罗布泊大穿越”活动。法律专家顾问团举办“公司经营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法律服务讲座。
(六)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坚持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工商联和各商会干部深入申报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及时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和操作流程规范,有序推进申报工作。共推荐82家非公企业参与创建申报,69家被确定为达标单位。
三、注重阵地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平台载体
(一)深入开展“四好”商会建设。按照全国工商联和市工商联的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开展“四好”商会建设。邀请市工商联杨茜副主席做“加强四好商会建设”专题报告。党组带队走下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基层商会的指导和服务。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总结基层商会开展特色服务、打造创建品牌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四好”商会建设扎实开展。华阳商会等6家商会被评为“2015-2016年度上海市工商联优秀商会”,程桥商会成立航空服务业沙龙被评为“2016年度上海市工商联基层组织工作十大创新”,天山商会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案例被评为“2016年度上海市工商联基层组织十佳服务典范”。
(二)紧扣区重点产业战略部署,推动专业(园区)商会工作。成立航空服务业商会,举办政策咨询会,邀请区发改委、商务委、科委、金融办、人社局、人才中心等相关部门解读政策,深化与企业互动交流。与区政协经济委联手,赴南通考察航空服务业企业发展情况,提出促进航空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注重点面结合,成立园区商会——江苏路街道商会愚园里分会,有效扩大商会队伍和组织覆盖。
(三)加强对商会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商会干部培训班,邀请市工商联有关部室负责人对数据库应用和社情民意写作进行培训,帮助基层商会干部拓宽眼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商会专职干部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确保每个基层商会都有一名合格的劳动关系协调员,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新华商会秘书长等6名商会干部被评为“2015-2016年度上海市工商联优秀商会工作者”。
一年来,通过持续深化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我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形成了守法诚信的思想共识,并积极参政议政,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我区非公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