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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桐宇委员:让高科技企业切实享受“营改增”成果

信息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日期: 2018-03-08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此前参加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营改增执行情况和改进建议”调研时,发现不同企业在降税方面感受大不相同,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在享受“营改增”改革成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第一,高新科技企业支出中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稍窄。高新科技公司的支出中,大部分为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约占总支出的50%左右,这些都无法进行抵扣,只能全额计入成本。

第二,高新科技企业的客户对“营改增”的接受程度有待考验。客户群体为一般纳税人的,均欢迎“营改增”,因为可以通过抵扣降低成本,但是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或者已经谈妥的价格,客户普遍不愿意修改,坚持总价不变。为此,短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流转税负会比原来增加。客户群体若为非一般纳税人,他们只需要价格实惠就好。

“有的大企业表示降税获得感明显,也有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却感觉获得感不强。”为此,周桐宇委员建议:

一是“营改增”最大的好处是企业,只要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可以抵扣进项税。然而对于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抵扣的范围有限,所以希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进项税可抵扣范围。

二是针对某些受惠不大的行业集中出台更有效、更精准的降税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让企业真正享受到“营改增”的阳光雨露,增强政策的普惠效果。

三是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督查时,应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配套措施出台情况,让更多企业享受到降税带来的实惠。同时,“营改增”的实施应借助强大的信息化工具,简化企业的税务操作,尽快建立起税务信息化与网络平台,让一切有迹可循,并让相关政策能够尽快真正落地。

四是完善高科技企业“营改增”政策,在总结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一些鼓励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减税政策和措施,优化高科技企业增值税设计,降低企业研发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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